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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券代码:601519

证券简称:大智慧

公告编号:临 2023-038

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

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

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​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。

重要内容提示:

 回购注销原因: 鉴于公司有2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、退休和身故等​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,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022​年业绩考核未达标,公司拟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​1,644.74万股进行回购注销。

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

回购股份数量注销股份数量注销日期
16,447,400股16,447,400股2023年6月29日

一、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

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,2023 年 4 月 11​日,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​次会议,审议通过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》。公司有​24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、退休和身故等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,公司​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2022年业绩考核未达标,董事会同意​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1644.74万股进行回购注销,公司独​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

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《关于回​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:临2023-023)。

2023年4月 12日,公司披露了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​通知债权人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:临2023-025),就本次回购注销事宜​通知债权人,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、未接到通知者​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,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​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。截止申报期间届满,公司未收到​任何公司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。

二、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

(一)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

根据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“《管理办法》”)、​《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(草案)》(以​下简称“《激励计划》”)等相关规定,2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、退休和​身故等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,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​2022 年业绩考核未达标,公司应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​1,644.74万股进行回购注销。

(二)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、数量

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 581名激励对象,合计拟回购注销​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6,447,400 股;本次回购注销完成​后,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15,557,200股。

(三)回购注销安排

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(以下简称​“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”)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号(证券账户​号:B885021123),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了回购注销申请,预​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 2023年 6月29日完成注销,公司后续将依法办

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。

三、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

股份类别本次变动前变动数本次变动后
有限售条件股份32,004,600-16,447,40015,557,200
无限售条件股份2,003,865,60002,003,865,600
总计2,035,870,200-16,447,4002,019,422,800

四、说明及承诺

公司董事会说明: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、​信息披露符合相关法律、法规、《管理办法》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​计划、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,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​债权人利益的情形。

公司承诺: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、​股份数量、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​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,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。​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,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​生的相关法律责任。

五、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

公司为实施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​权,符合《公司法》《证券法》及《管理办法》等法律、法规、规范​性文件和《激励计划》的相关规定;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、数量、​价格、资金来源、回购注销安排等符合《管理办法》等法律、法规、​规范性文件和《激励计划》的有关规定,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​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,尚需根据《公司法》及相关规定履行股份注​销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。

特此公告。

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
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