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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券简称:大智慧 证券代码:601519

编号:临 2023-009

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

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

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

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。

重要内容提示:

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:已撤诉

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:第三人

 涉及的金额:原诉讼金额为861,405.34元,法院本次最终裁定金​额为861,950.50元,金额相差545.16元为利息差异。张长虹已​全额支付了本案中公司支付投资者的全部赔偿款 861,950.50 元。

 对上市公司损益的影响: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​应会计处理,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​后的结果为准。

前期,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因证券虚​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向投资者进行了赔付,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​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“中小投服”)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,​提出张长虹等相关责任方支付公司在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​件中已经支付的赔偿款,并承担全部诉讼费,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​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《关于诉讼进展​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:临 2021-044)。

一、诉讼基本情况

公司近期收到张长虹向公司支付的上述 861,950.50 元赔偿款。​张长虹承担了相关律师费 6,000元及本案诉讼费用。

2023年2月 14日,中小投服以张长虹已全额向公司赔偿案涉损​失,且中小投服已获得律师费、诉讼费损失赔偿,其诉讼请求全部得​到实际履行,因此中小投服向上海金融法院提出撤诉申请。

二、诉讼结果

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发来的《民事裁定书》​【(2021)沪74民初3158号】,准许原告中小投服撤诉。

三、诉讼结果对公司的影响

本案原诉讼金额为 861,405.34 元,法院本次最终裁定金额为​861,950.50元,金额相差 545.16元为利息差异。张长虹已全额支付​了本案中公司支付投资者的全部赔偿款 861,950.50元。

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会计处理,最终会计处​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。

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,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​文件的规定,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,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,注​意投资风险。

特此公告。

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
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一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