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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券代码:601519

证券简称:大智慧 编号:临 2023-052

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

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

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

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。

重要内容提示:

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: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​伙)

一、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

(一)机构信息

1、基本信息

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(以下简称“中兴华所”)​成立于1993年,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,改制为“中兴华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”。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​所,更名为“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”, 2013 年公​司进行合伙制转制,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“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(特​殊普通合伙)”(以下简称“中兴华所”)。注册地址:北京市丰台区丽​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。首席合伙人为李尊农。2022 年末,​中兴华所合伙人数量 170人,注册会计师人数 839人,签署过证券服​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63 人;2022 年经审计收入总额为​184,514.90万元,审计业务收入为 135,088.59万元,证券业务收入​为 32,011.50 万元;2022 年度,中兴华所为 115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​报审计服务,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;信息传输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​业;批发和零售业;房地产业;水利、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,审

计收费总额 14,809.90万元,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8​家。

2、投资者保护能力

截至 2022年末,中兴华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3,602.43万元,​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2,000 万元,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​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。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​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。

3、诚信记录

中兴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3 次、自律监管​措施1次;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32次​和自律监管措施 2次。

(二)项目信息

1、基本信息

项目合伙人:张琴,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,2013年开始从事​上市公司审计,自2021年起在中兴华所执业,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​提供审计服务,近三年参与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。

签字注册会计师:金良全,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, 2018年开​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。自 2023年起在中兴华执业,2023开始为本公​司提供审计服务,近三年参与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。

质量控制复核人:刘锦英,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,2006年开​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,自 2001年起在中兴华所执业,2021年开始为​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,近三年签署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。

2、诚信记录

项目合伙人、签字注册会计师、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​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,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、行业主管部门的行​政处罚的情况;无被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况。无

受到证券交易场所、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、纪律处分​等情况。

3、独立性

项目合伙人、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《中​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》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。

4、审计收费

中兴华所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,​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​时间等因素定价。经协商,公司拟支付 2023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和内​控审计费用共160万元,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110万元,内控审计费​用为50万元,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没有变化。

二、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

(一)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

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就中兴华所的专业胜任能力、投资​者保护能力、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对其进行了较为充分的事前了​解及会面沟通,认为中兴华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​能力,能够胜任2023年度审计工作,并于2023年 10月26日召开第​五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 2023 年第四次会议,同意向董事会提​议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​机构。

(二)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

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:经审查,我们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​(特殊普通合伙)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,能够​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要求,且该所在为公司提供 2022​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,严格遵循了独立、客观、公正的执业准则,较

好的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。综上,我们同意将《关于续聘会计师​事务所的议案》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。

独立董事意见:作为公司独立董事,我们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​所(特殊普通合伙)严格遵守职业道德,遵循了独立、客观、公正的​执业准则,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2年年审工作,能够满足公司 2023年​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,我们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​(特殊普通合伙)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​计机构,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。

(三)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

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,​会议以 7 票同意,0 票反对,0 票弃权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续聘会计​师事务所的议案》,同意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​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,并同意支付 2023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和​内控审计费用共 160 万元,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 110 万元,内控审​计费用为50万元。

(四)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​临时股东大会审议,并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​之日起生效。

特此公告。

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
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