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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券代码:601519 证券简称:大智慧 公告编号:2022-056

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

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

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​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。

重要内容提示:

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:2022年11月15日

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: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​会网络投票系统

一、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

(一)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

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

(二) 股东大会召集人:董事会

(三) 投票方式: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​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

(四)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、时间和地点

召开的日期时间:2022年11月15日 13点30分

召开地点: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889号上海红塔豪华精选酒店​3楼萧邦厅

(五) 网络投票的系统、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。

网络投票系统: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

网络投票起止时间:自 2022 年 11 月 15 日

至 2022年11月 15日

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,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​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,即9:15-9:25,9:30-11:30,​13:00-15:00;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​的9:15-15:00。

(六) 融资融券、转融通、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​投票程序

涉及融资融券、转融通业务、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​投资者的投票,应按照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​号 — 规范运作》等有关规定执行。

(七)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

二、 会议审议事项

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

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
A股股东
非累积投票议案
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

1、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

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。

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​(www.sse.com.cn)的公告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​会议资料。

2、特别决议议案:无

3、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:1

4、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:不涉及

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:不涉及

5、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:不涉及

三、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

(一)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​使表决权的,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(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​司交易终端)进行投票,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(网址:​vote.sseinfo.com)进行投票。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,​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。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​明。

(二)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,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。

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​网络投票的,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。投票后,视为其全部股​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​见的表决票。

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,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,

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,​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。

(三)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​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,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。

(四)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。

四、 会议出席对象

(一)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​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(具体情况详见下表),​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。该代理人不必是​公司股东。

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
A股601519大智慧2022/11/8

(二) 公司董事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。

(三) 公司聘请的律师。

(四) 其他人员

五、 会议登记方法

(一)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,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。

(二)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,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​原件,并提交:(1)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;(2)授权委托书(原件或​复印件)。

(三)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,应出示法定代表人​本人身份证明,并提交:(1)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;(2)法人股

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;(3)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。

(四)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,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​证原件,并提交:(1)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;(2)法人股​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(原件或复印件);(3)​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。

(五)异地股东也可采取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​箱(邮箱:IR@gw.com.cn)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。公司不接受电话方​式登记。

(六)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: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​司董事会办公室

地址: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428号1号楼

邮编:200127 电话:021-20219261

联系人:岳倩雯、孙雨洁

(七)登记时间:

2022 年 11 月 11 日 9:30—11:30、13:30—17:00。(信函以收到​邮戳为准)

六、 其他事项

(一)出席会议签到时,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​件。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​股东、个人股东的受托人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​供的证件、文件进行形式审核。经形式审核,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​的证件、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,可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;拟参会人员

出示和提供的证件、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,不得参与现场投票。

(二)鉴于股东大会资料于会议召开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​(http://www.sse.com.cn/)全文披露,为提高会议效率并为公司管​理层与投资者沟通互动提供较为充分的时间,本次股东大会议程将对​议案采用宣读要点的方式进行简化。

(三)公司鼓励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。

疫情防控期间,现场参会股东请务必遵从上海防疫部门、会议地​点及公司各项防疫管控规定和要求。建议外地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​参加股东大会。参会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,并配合登记及体温检测等​各项工作。

(四)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,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、食宿等​费用自理。

特此公告。

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
2022年10月28日

附件 1:授权委托书

附件 1:授权委托书

授权委托书

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:

兹委托   先生(女士)代表本单位(或本人)出席 2022 年 11 月 15​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,并代为行使表决权。

委托人持普通股数:

委托人持优先股数:

委托人股东帐户号:

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
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

委托人签名(盖章):

受托人签名:

委托人身份证号:

受托人身份证号:

委托日期:   年 月 日

备注:

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“同意”、“反对”或“弃权”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“√”,​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,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​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