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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券简称:大智慧 证券代码:601519

编号:临 2022-055

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

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

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

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。

重要内容提示:

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: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​伙)

一、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

(一)机构信息

1、基本信息

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(以下简称“中兴华所”)​成立于1993年,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,注册地为北京市​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,首席合伙人为李尊农;2021​年末,中兴华所合伙人数量 146人,注册会计师人数793人,签署过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49 人;2021 年经审计收入总​额为167,856.22万元,审计业务收入为 128,069.83万元,证券业务​收入为37,671.32万元;2021年度,中兴华所为95家上市公司提供​年报审计服务,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、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与服​务、房地产业、农林牧渔业、水利、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,审计​收费总额12,077.20万元,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家。

2、投资者保护能力

截至 2021年末,中兴华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3,633.38万元,​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5,000 万元,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

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。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​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。

3、诚信记录

中兴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、行政处罚 0 次、​监督管理措施10次、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;19名从业​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、行政处罚0次、监督管理​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2次。

(二)项目信息

1、基本信息

项目合伙人:王春仁,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,2008年开始从​事上市公司审计,自 2013年起在中兴华所执业,2021年开始为本公​司提供审计服务,近三年参与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。

签字注册会计师:张琴,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,2013年开始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,自 2021年起在中兴华所执业,2021年开始为本​公司提供审计服务,近三年参与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。

质量控制复核人:刘锦英,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,2006年开​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,自 2001年起在中兴华所执业,2021年开始为​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,近三年签署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。

2、诚信记录

项目合伙人、签字注册会计师、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​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,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、行业主管部门的行​政处罚的情况;无被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况。无​受到证券交易场所、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、纪律处分​等情况。

3、独立性

项目合伙人、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《中

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》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。

4、审计收费

中兴华所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,​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​时间等因素定价。经协商,公司拟支付 2022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和内​控审计费用共160万元,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110万元,内控审计费​用为50万元,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没有变化。

二、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

(一)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

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就中兴华所的专业胜任能力、投资​者保护能力、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对其进行了较为充分的事前了​解及会面沟通,认为中兴华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​能力,能够胜任2022年度审计工作,并于2022年 10月27日召开第​五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 2022 年第四次会议,同意向董事会提​议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​机构。

(二)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

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:经审查,我们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​(特殊普通合伙)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,能够​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要求,且该所在为公司提供 2021​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,严格遵循了独立、客观、公正的执业准则,较​好的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。综上,我们同意将《关于续聘会计师​事务所的议案》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2年第八次会议审议。

独立董事意见:作为公司独立董事,我们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​所(特殊普通合伙)严格遵守职业道德,遵循了独立、客观、公正的

执业准则,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1年年审工作,能够满足公司 2022年​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,我们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​(特殊普通合伙)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​计机构,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。

(三)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

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会议,​会议以 7 票同意,0 票反对,0 票弃权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续聘会计​师事务所的议案》,同意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​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,并同意支付 2022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和​内控审计费用共 160 万元,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 110 万元,内控审​计费用为50万元。

(四)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​临时股东大会审议,并自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​之日起生效。

特此公告。

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
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